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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灾后30年没有重建的宅基地使用权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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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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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论坛》的各位人士,本人向大家请教下列事项:湖源乡杨家坞村自基自然村有一块特殊的灾后宅基地,所谓特殊一,火灾后整整30年没有重建,二,目前已归属土管"林地"一类,三,原户主已另建新房。这样一块宅基地,目前所有权属于谁?如果从“林地"中规划出变建设用地后,使用权属于谁?
   很荣幸能在《富春论坛》向各位请教,谨请各位从国家法律法规,宅基地有关政策,从目前农村现有土政策的角度帮助多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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