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相 发表于 2026-2-27 15:53:14

就诊富阳中医院5天后突发大出血,多个诊疗疑点恳请卫健部门彻查!

本帖最后由 求真相 于 2026-3-2 16:16 编辑

我是患者家属,此刻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向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陈述我父亲的不幸遭遇。

患者(父亲)于2025年12月31日,因“气喘气急、脸部浮肿”前往杭州市富阳区中医院就诊,经检查初诊为心力衰竭,随即入住该院心血管内科病房治疗。 2026年1月5日9时46分,患者出现大量黑便血,家属第一时间报告医生,随后又发现臀部有大片血迹,伴生命体征不稳定,全身乏力,血压快速下降。医院采取相关诊疗措施后,当天14时41分由120急救车转往杭州某三甲医院,15时08分抵达时已休克。经该院急诊与ICU全力抢救,但父亲仍于1月7日凌晨不幸离世。

父亲是央企退休高级工程师,生前生活完全自理,可独立行走、进食、如厕,无消化道出血及肿瘤病史。一位自行走进医院的老人,住院仅5天后即突发消化道大出血,经转院抢救不幸离世。几天时间人就没了,家属对此结果一直难以接受。

家属经全面、仔细梳理病历资料、病房监控及诊疗全过程,对杭州市富阳区中医院在诊疗规范性、救治及时性、风险预判能力等方面存有严重质疑,具体如下:

一、用药风险评估不足,未结合患者实际病情

患者年事已高,入院时存在心力衰竭、血糖不稳定、肾功能中度受损等基础疾病,且相关症状持续半月余,属消化道出血高危人群,发生胃肠道糜烂、溃疡风险较高。医院理应在病情初步稳定后,先完善消化道相关检查评估,再谨慎使用具有出血风险的药物。但患者入院后即服用利伐沙班片等出血高风险的药物,未同步采取胃肠道黏膜保护等预防措施,后来出现消化道大出血。转院后,经杭州医院电子胃镜检查提示,患者胃部可见大量血迹及血凝块。

二、对出血预警信号重视不足,处置不及时,影响病情有效控制 2026 年 1 月 2 日 10时10分,患者粪便隐血试验(±),提示存在消化道出血风险。同日陪护人员发现患者出现红色大便,并告知护士。院方未及时将相关异常情况明确告知家属,未重新评估出血风险、未调整治疗方案、未加强病情监测,亦未采取相应预防处置措施,致出血情况未能得到及时有效控制,最后危及患者生命。

三、消化道大出血后,会诊急救措施不到位 1月5日患者先后出现黑便血、臀部大面积血迹、血压骤降(最低血压60/30)、生命体征极不稳定,已属于急危重症,理应立即启动抢救流程、组织多学科会诊、全力开展抗休克救治。9时46分发现患者大量便血,心内科10时32分才发起紧急会诊要求,会诊时间是在12时37分(12时24分患者血压已跌至60/30,休克状态),按国家医疗规范,紧急会诊应该在10分钟内到现场。事发时在周一正常工作日,医院理应处于人员配备充足、诊疗保障到位的状态。
自9时46分发现便血至14时41分转院,近5小时内患者始终滞留普通病房,未得到有效止血、输血、逆转抗凝药效等关键抢救措施,致病情持续恶化,转院到杭州医院时已处于失血性休克、心源性休克状态。
四、病情危重时转院评估不足,转运途中关键救治措施缺失 患者高龄、病情突发恶化,伴大出血、生命体征不稳定、血压骤降,从转院前患者臀部血迹的照片预判,消化道出血应未止住,医方未充分评估患者转院适应症与转院风险,未履行风险告知义务,患者当时病情已不具备转院条件,应立即就地抢救,而非安排转院。且 120 转运途中,未给予输血、逆转抗凝等必要急救处置。

五、危险信号出现后,护理监测不到位 患者有数十年的高血压病史,12月31日入院时血压156/89 mmHg;1月5日患者 9时46分出现大量便血,9时49分血压为 97/61mmHg,较上一次血压(108/61 mmHg)已明显下降,属危险预警。按护理规范应对出血伴血压下降患者缩短监测间隔、密切观察生命体征,但护理未按规范执行,至12时00分才有血压监测记录(间隔超 2 小时,数据来源护理记录),此时血压已降至 80/47mmHg,病情进入危急状态。护理监测缺位,未能早期发现、及时干预,病情持续加重,错失最佳抢救时机。

六、病历记录不规范、与实际情况不符 1 月 2 日体温单记录患者有大便 1 次,但护理记录单未对该次大便情况进行记载,与家属自制护理记录单上陪护记录1月2日的 “便出红色” 情况不一致,存在重要护理记录缺失、记录不规范问题。

综上,家属认为:富阳区中医院在本次诊疗过程中,存在诊疗不规范、预警不重视、急救不及时、告知不到位、记录缺失等一系列问题;家属质疑,医院的上述行为与患者消化道大出血及最终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关联。

为此,恳请杭州市富阳区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本起医疗事件,依法组织专家开展调查,还原事实真相,对富阳区中医院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依规履职、救治流程是否规范等作出客观、公正、明确的认定,给逝者一个交代,给家属一个说法。

特此声明: 1. 本材料所陈述内容均基于真实诊疗经过及合法取得的证据,如有补充修改请及时告知;如有虚构、不实,本人自愿承担全部相应法律责任,与发布平台及各位网友无关;2. 本次发布仅为依法维权、推动事件尽快公正处理,恳请相关部门予以重视;3. 倡导文明理性发言,坚决反对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一切违法行为。

2026年3月2日



1月2日17:18,父亲自行吃晚餐
1月4日17:38,父亲端坐病房1月5日14:27,成人护垫下臀部有大片血迹溢出

xuhuahua 发表于 2026-2-27 16:11:02

希望有关部门重视,尽快查明真相,给家属一个说法!

求真相 发表于 2026-3-2 10:26:39

近日,经调取富阳中医院的会诊单显示,发现是心内科在10:32发起紧急会诊,会诊时间是在12:37分,所以临时医嘱单上的10:33分是发起会诊时间,不是实际会诊时间。
按照国家医疗规定,一般院内发起紧急会诊,医生必须在10分钟内到场会诊。

横剑狂歌 发表于 2026-3-2 19:56:35

我说话难听。感觉就是患者在医院时子女一切以医院的诊疗为准,但是患者离世之后,子女瞬间化身为医学专业人士,开始从头到尾复盘整个医疗过程。

求真相 发表于 2026-3-3 10:23:00

横剑狂歌 发表于 2026-3-2 19:56
我说话难听。感觉就是患者在医院时子女一切以医院的诊疗为准,但是患者离世之后,子女瞬间化身为医学专业人 ...

家属也是被逼的啊;进了医院肯定是听医生的话治疗,不出事,谁会去花这么多时间精力去复盘诊疗过程?

额滴小苹果 发表于 2026-3-5 12:47:02

横剑狂歌 发表于 2026-3-2 19:56
我说话难听。感觉就是患者在医院时子女一切以医院的诊疗为准,但是患者离世之后,子女瞬间化身为医学专业人 ...

如果医院做到位了,那么就是再复盘也没用。但是如果有各种过错,当然是要追责的,难道放任不管?

石羊大大 发表于 2026-3-6 11:21:17

横剑狂歌 发表于 2026-3-2 19:56
我说话难听。感觉就是患者在医院时子女一切以医院的诊疗为准,但是患者离世之后,子女瞬间化身为医学专业人 ...

如果你当时不听医院和医生安排的话,他们当时就会找一堆理由推卸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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