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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普法宣传:“网络谣言”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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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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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广大网民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捷生活的同时,要学会辨别和抵制形形色色的网络谣言。嘉祥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梳理相关要点,与您一起学习,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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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网络谣言”的类别及表现形式
网络犯罪谣言这类谣言一般是捏造一些骇人听闻或令人发指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恐惧,引发公众对政府、政府工作人员或某些群体的不满,同时也影响当事人的声誉,扰乱他们的正常生活。
1、网络灾害谣言
指捏造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或者夸大已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扰乱社会秩序。
2、网络恐怖谣言
指虚构恐怖信息或危害公共安全事件信息,引发公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
3、网络犯罪谣言
指捏造骇人听闻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恐惧等情绪,同时影响当事人的声誉,扰乱正常生活秩序。
4、网络食品及产品安全谣言
指捏造或夸大某类食品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引发公众抵制,干扰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5、网络个人事件谣言
指针对某些个人编造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侵害当事人隐私,并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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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造谣、传谣需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网络谣言如此嚣张,我们就拿它没办法了吗?并不是。社会规则让生产生活有条不紊地进行和发展,而网络是现实社会的延伸,理所应当受到规则的约束,违反网络秩序规则也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行政违法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1号)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03
面对“网络谣言”,我们该怎么做
1、不传谣、不信谣
首先,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轻易相信那些没有证据支撑的消息。遇到谣言,先想想再说,多方面了解情况,不要盲目跟风。
2、寻求权威证实
如果遇到疑似谣言的信息,可以向权威机构或相关部门求证。比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门等,他们会为我们提供准确的信息。
3、举报谣言
举报时,提供详细的证据和链接,以便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4、增强法律意识
网络造谣是违法行为,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要因为好玩或者跟风而参与造谣。要知道,造谣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5、保持冷静,理性应对
面对网络谣言,我们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不要因为谣言而情绪激动或者做出过激的行为。我们要相信事实和真相,等待权威机构的调查和处理结果。
富阳公安提醒您: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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